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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变更及董事会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2021-05-31 00:00:00

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之董事会(「 董事会」或「 董事」)谨此宣佈以下变动:

1.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佈,谢岷先生(「 谢先生」)由于希望更专注于其个人其他业务,故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谢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 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谢先生于其服务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达衷心感谢。

2.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红欣先生(「 王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起生效。王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王先生, 53岁,自二零一六年起担任深圳道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是一间成立于深圳的在岸对冲基金公司,主营国内不同A股量化投资策略。王先生曾获颁授北京大学数学学士、美国麻省大学应用数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耶鲁大学商学院金融经济学博士学位。

王先生于美国及中国拥有近30年国际投资经验。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零年期间, 彼先后在Putnam Investments和Acadian Asset Management (「Acadian」) 担任重要岗位,其中包括曾任Acadian的资深投资经理及资深合伙人, 其主管Acadian全球新兴市场基金的业绩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九年期间在相关类别中位列第一。

回到中国后,彼于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期间曾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行政总裁,及于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期间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深圳)投资部总经理。彼于二零一五年在国内成立其自家对冲基金公司。

除此以外,王先生亦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彼于美国曾任全美华人金融协会会长,及于国内担任深圳市人大代表。王先生现时为深圳市金融人才协会会长。

王先生与本公司已订立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起生效,并有权收取510,000港元的年度薪酬。有关薪酬乃董事会经薪酬委员会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并提供建议后釐定。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彼之委任须遵守轮席退任并于股东大会上重选之规定。

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i)并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香港法例第571章)之定义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iii)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拥有任何关係;及(iv)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内,并无于香港或海外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王先生已确认彼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列的独立性标准。除上文所述,概无有关委任王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其他事项须敦请股东垂注,亦无任何事项于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段项下须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王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