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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升海食品董事变更

2018-06-15 18:15:00

中国升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起:

(i) 林江棠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及

(ii) 曹洪宇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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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辞任

林江棠先生为投放更多时间处理个人事务而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林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董事会亦不知悉有关林先生辞任之任何有关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林先生於任内担任执行董事为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感谢。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曹洪宇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曹洪宇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曹洪宇先生,31岁,获本公司委任为执行董事前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旺宇商贸有限公司(「旺宇商贸」)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曹先生早期於二零零八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在哈尔滨滨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担任物流助理,主要负责道路货运经营管理、仓储管理、货物装卸管理及包装管理。

曹先生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在货品批发及零售行业开展其个人事业,创立旺宇商贸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主要负责货品流通业务发展、市场行销策略、销售管理及策略规划等。曹先生在国内对各种货品批发及零售有累积多年行销经验,特别是在食品行业累积深厚的贸易经验。

曹洪宇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步为期三年,可续期三年。彼之任期将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其後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曹洪宇先生有权获取年度薪金港币480,000元另加董事会在薪酬委员会之推荐意见下及经参考彼之职责及当前市况後厘定之酌情花红。

於本公布日期,曹洪宇先生并无於本公司之股份拥有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曹洪宇先生并无(i)於过往三年在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及(iii)於本公司之股份拥有任何其他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与委任曹洪宇先生有关之其他事宜,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h)至(v)规定予以披露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曹洪宇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