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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补充公告

2020-08-11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升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的盈利警告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使用的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有资料,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将录得不少于人民币10百万元亏损。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止年度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为本公司管理层依据本公司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现有资料所作之初步评估。此初步评估并非依据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核实或审阅之任何财务数据及╱或资料而作出。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刊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止年度之中期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