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
于2019年12月30日,亚信(中国)(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亚信(成都)订立租赁协议,据此,亚信(中国)同意向亚信(成都)提供办公场所及若干办公辅助服务,自2020年1月1日起计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亚信(成都)为田博士(本公司创办人、主席兼执行董事)控制的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持续关连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