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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利托那韦片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研究获浙江省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2020-02-17 00:00:00

本公佈由歌礼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发佈。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于2020年2月15日进行了省级「治疗新冠肺炎药物应急临床科研攻关和创新应用」项目评审,同意开展「利托那韦片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疗效及安全性研究」。该研究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牵头,与本公司联合开展。利托那韦片是本公司研发的口服固体片剂,与静脉注射和口服液体制剂相比,给药方式简捷方便。本公司将就该研究的临床试验的进展及时告知公众。

截至本公告日期,口服ASC09复方片、利托那韦片共启动了4个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研究。

本公告使用的但未定义的词语具有与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2月3日及2020年2月7日的公告中相同的含义。

上市规则第18A.05条规定的警示声明:我们无法担保我们能取得利托那韦的上市批准或最终成功地营销利托那韦。

股东们及潜在投资者们在交易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