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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提供财务资助

2020-08-07 00:00:00

提供新贷款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环球信贷(作为放贷人)与客户A(作为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P,据此,环球信贷同意授出一项为期120个月的有抵押贷款3,500,000港元。同日,环球信贷(作为放贷人)亦与客户A(作为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Q,据此,环球信贷同意将与客户A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所订立的一项本金为4,700,000港元的现有贷款协议延长12个月。

于订立贷款协议P及贷款协议Q前,环球信贷(作为放贷人)已订立前贷款协议向该等客户授出十五项原贷款本金总额为48,330,000港元的有抵押未偿贷款。于贷款协议P提取贷款后,贷款协议M(前贷款协议之一)项下的未偿还本金4,200,000港元将由客户C全额清还。

本集团主要根据放债人条例于香港从事提供物业按揭贷款及私人贷款的贷款业务。环球信贷,作为新贷款及前贷款的放贷人,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的影响

由于该等客户各自互有关联(有关彼等关係的详情载列于本公告「有关客户的资料」一节),故授出新贷款及前贷款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併计算。鉴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新贷款及前贷款的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过5%但少于25%,故授出新贷款及前贷款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