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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实施企业年金公告

2021-06-25 00:00:00

本公告乃由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香港法例第571章)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为保障和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其积极性,促进本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公司将参加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并在《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实施范围为本公司及北京地区之子公司,企业年金经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报送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企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唯不得超过北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五倍,其中,员工缴费比例为2%,本公司缴费比例为6%。企业年金将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由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产生实质影响。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