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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港控股有关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之补充资料

2018-01-18 17:12:00

汉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分别为「本公司」及「董事会」)兹提述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公布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年报及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有关认购目标公司股本权益之本公司公告(「该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於本公告内专用词汇涵义与该公告各自所界定者相同。

本公司谨此就江西亚洲城与卓威订立之退出机制提供下述资料。

目标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六年度」)已审核之净亏损为约人民币 2.7 百万(相等於约 3.3 百万港元)。尽管目标公司二零一六年度已审核之净利润少於人民币 7.0 百万(相等於约 8.5 百万港元)及二零一六年度溢利保证未能达到,惟本公司乃可选择在目标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审核之累计净利润少於人民币 27.0 百万(相等於约 32.8 百万港元)(「总溢利保证」)时执行退出机制。假若总溢利保证未能达到,本公司将要求卓威履行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期,对目标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 11.3 百万(相等於约 1,768,313 美元或 13.7 百万港元)。

由於目标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审核财务报表尚未完成,董事会於该等资料完成後提供最新信息。

董事会认为签订认购协议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进入药品行业具有价值,帮助本集团了解药品行业内部情况和机遇及因此促使本集团成立浙江美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对江西龙宇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退出机制将会帮助保障本集团的投资。

董事会认为签订认购协议符合本集团及其股东之整体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