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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认购投资基金份额

2020-04-21 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宣佈,本集团于2020年4月21日以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一个投资基金的若干份额,该基金由前海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认购之相关适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规则界定)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认购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