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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长及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1-08-04 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于2021年5月31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委任刘建军先生为本行行长的决议;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刘建军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的决议。本行于今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刘建军任职资格的批覆》(银保监覆[2021]628号),据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已核准刘建军先生担任本行行长及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刘建军先生自2021年8月1日起就任本行行长及执行董事,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刘建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

刘建军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建军,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刘建军先生自2021年5月起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及本行党委副书记。曾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潍坊分行副行长、济南分行副行长、德州分行行长,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零售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行业务总监兼零售金融总部常务副总裁、信用卡中心理事长,招商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本公告披露外,刘建军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係,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于本公告发佈日期,据本行董事所知及确信,刘建军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刘建军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刘建军先生作为本行执行董事及行长不从本行领取薪酬。

本行董事会对刘建军先生的加入表示诚挚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