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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11-18 00:00:00

本公告乃由MOS House Group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对目前所得资料的评估,本集团预期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不少于港币180万元,而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纯利约港币230万元。董事认为,有关下降乃主要是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香港经济及公众的投资及消费意欲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本集团于期间的总收益减少约23.4%。

由于本集团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期间的中期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董事会目前所得最新资料及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可能会予以调整及尚待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有关本集团期间中期业绩的本公司公告。

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