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1期24楼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普通决议案
「动议:
(i) 谨此批准、确认及追认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的通函(「该通函」)关於本公司与株式会社ツガミ(「日本津上」)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订立的技术许可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截至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金额(有「A」字样之副本将提呈临时股东大会,并由临时股东大会主席签署以供识别)(「经修订技术年度上限」);
(ii) 谨此批准、确认及追认载於该通函关於本公司与日本津上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订立的总销售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截至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金额(有「B」字样之副本将提呈临时股东大会,并由临时股东大会主席签署以供识别)(「经修订销售年度上限」);
(iii) 谨此批准、确认及追认载於该通函关於本公司与日本津上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订立的总采购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截至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金额(有「C」字样之副本将提呈临时股东大会,并由临时股东大会主席签署以供识别)(「经修订采购年度上限」);
(经修订技术年度上限、经修订销售年度上限及经修订采购年度上限统称为「经修订年度上限」)
(iv) 谨此授权任何一名本公司董事做出一切事宜、行动及采取必要行动,及代表本公司批准、签立及交付彼等(或彼等妥善委任的代理人)认为就经修订年度上限而言属必须之一切契据、协议及文件。」
附注:
1.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内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为厘定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填妥的背页或另备的过户表格,最迟须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将有权於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的本公司股东通函随附适用於临时股东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3. 委任代表的文件,须由委任人或由委任人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倘委任人为法团,则该份文书须盖上法团印章,或由获授权签署的高级人员、代表或其他人签署。
4. 任何有权出席上述通告所召开的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委派一人或多人作为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倘超过一名受委代表获委任,则须就获委任之每名受委代表列明股份之数目。
5.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不迟於大会或续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6.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上述通告所召开之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撤销。
7.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唐东雷博士及桥本刚昌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西嶋尚生先生、松下真実女士、飞田野达史先生及吴丽文博士;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平博士、甲田英一博士及谭建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