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以及二零一六年同期的未经审核比较数字。该等业绩已由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审核委员会审阅。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公司资料
本公司为一家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 1-1104,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乃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期内主要从事以下主业活动:
? 计算机数字控制(「数控」)高精密机床的制造及销售
? 提供商业谘询服务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株式会社ツガミ(「控股股东」),一家於一九三七年三月注册成立的日本公司,其股份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呈列基准及本集团会计政策变动
2.1 呈列基准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规定之所有资料及披露,及应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2 本集团采纳之新准则、诠释及修订本
编制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遵循者一致,惟采纳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生效的修订本除外。本集团并未提早采纳任何其他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准则、诠释或修订本。该等变动的性质及影响披露於下文。尽管该等修订本於二零一七年属初次应用,然其并无对本集团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各修订本的性质及影响载列如下: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现金流量表:披露计划
该等修订本规定实体提供有关彼等融资活动所引起负债变动的披露资料,包括现金流量引起的变动及非现金变动(如汇兑收益或亏损)。於初次应用该等修订本时,实体毋须提供先前期间的比较资料。本集团毋须於其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报表内作出额外披露,但将於其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内披露额外资料。
2 呈列基准及本集团会计政策变动(续)
2.2 本集团采纳之新准则、诠释及修订本(续)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所得税:就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该等修订本澄清实体需要考虑税法是否对於可扣减暂时差额转回时可用作抵扣的应课税溢利的来源有所限制。此外,该等修订本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应课税溢利可包括收回部分超过账面值的资产的情况。
实体须追溯应用该等修订本。然而,初次应用该等修订本时,最早比较期间的期初权益变动可於期初保留盈利(或其他权益组成部分(如适用))确认,而并无在期初保留盈利及其他权益组成部分之间分配该变动。应用该宽免的实体应披露此事实。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该等修订本。然而,由於本集团并无任何可扣减暂时差额或该等修订本范围内的资产,故应用该等修订本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并无任何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修订本)(包括於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的年度改善)披露於其他实体的权益:
澄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中披露规定之范围
该等修订本澄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中的披露规定(B10-B16段除外)适用於已划分至持作出售或已包括在某处置组且该处置组已划分至持作出售的附属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公司中的实体权益(或其在合营企业或联营公司中的部分权益)。
该等修订本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追溯生效。该等修订本对本集团并无任何影响。
3 分部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仅有一个可报告经营分部,即制造及销售数控高精密机床。由於此分部为本集团的唯一可报告经营分部,故并无呈列其进一步经营分部分析。
地区资料
本集团在中国内地经营业务,及本集团的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内地。
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按客户所在地编制的收入资料呈列如下: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下文载列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占本集团收入10%以上单个客户的收入:
4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指所售货品经扣除退货拨备、贸易折扣及各类政府附加税後的发票净值。
贵集团的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附注(a) 该款项指当地中国政府部门为鼓励业务发展而向 贵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的若干财政支持。概无有关该等补贴的未达成条件及其他或然情况。
5 所得税
本集团须就在本集团成员公司所在及经营业务所在税务司法权区产生或源自有关税务司法权区的溢利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开曼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公司无须缴纳该司法权区的任何所得税。
由於在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於香港并未取得或赚得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的所得税开支的主要组成部分为:
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期内净溢利或亏损除以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每股摊薄盈利金额乃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净溢利或亏损除以有关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以及假设就授出的购股权已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各项计算:
在本集团将货品交付予客户前,客户通常须提前付款。然而,本集团与部分具有良好还款记录及较高声誉的主要客户的贸易条款属赊账形式,信贷期一般为一至六个月。本集团致力於严格控制其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高级管理层定期审阅并积极监控逾期结余,以将信贷风险降至最低。
应收贸易账款为无抵押及不计息。
应收贸易账款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基於发票日期并扣除拨备後的应收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并无逾期或减值的应收款项与若干近期并无违约记录的客户有关。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与少数与本集团拥有良好往绩记录的客户有关。根据过往经验,本公司董事认为无须就该等结余计提减值拨备,原因在於该等客户信贷质素并无出现重大变动,且该等结余仍被视为可悉数收回。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票据并无逾期或减值。计入上述余额的金融资产与近期并无违约记录的应收票据有关。
8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应付贸易账款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基於发票日期的未偿还应付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9 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国制造行业,包括汽车行业和一般机械加工行业持续呈现对加工设备的旺盛需求。受此宏观环境的影响,本集团销售延续了去年秋季以来的强劲势头,各主要机型均有良好销售业绩。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198,559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64.8%。
面对市场的强劲需求,除本集团营业团队的努力之外,本集团采购和内制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得以满足客户的短交期要求,也是获得订单的重要原因。
本集团主力产品精密自动车床得到了市场更广泛的认可,作为行业的领跑者,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销售额达到约人民币704,536千元,比去年同期仍有约55.2%的增长。
本集团今後发展的重点产品精密刀塔车床,在汽车制造等行业的市场开拓取得显着成效,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销售额达到约人民币263,011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11.7%。
由於销售量和生产量增加带来规模效应,加上经营效率的改善,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毛利达到约人民币234,606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85.9%;同期本集团的毛利率亦由约17.3%提高至约19.6%。
同样由於销售量的增加,本集团净利润达到约人民币100,999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30.0%。
每股盈利约为每股本公司股份人民币0.33元。
财务回顾
收入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收入总额由去年同期的约人民币727,464千元增加约64.8%或约人民币471,095千元至约人民币1,198,559千元,增长主要来自(i)精密自动车床的品牌作为市场的领跑者影响力继续扩大,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客户的认可,销售额达到约人民币704,536千元,取得了约55.2%的增长;(ii)精密刀塔车床於重点市场开拓,取得了显着的成效,销售额达到约人民币263,011千元,取得了约111.7%的增长;及(iii)其他机型如精密加工中心和精密磨床也都有比较大的增长,销售额分别取得了约人民币110,442千元和约人民币57,723千元,比同期增长约76.6%和约33.6%。
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收入:(人民币千元)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毛利较去年同期增加约85.9%,至约人民币234,606千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持续扩展业务而使销量增加所致。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整体毛利率约19.6%亦较去年同期约17.3%增加约2.3%,乃主要由於期内销量增加而产生整体规模效益所致。
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毛利及毛利率:(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及收益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主要包括银行利息收入、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收益、政府补助及其他。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其他收入及收益上升约138.1%至约人民币1,024千元,主要乃由於银行利息收入增加约人民币529千元,出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约人民币72千元及政府补贴增加约人民币48千元。
销售及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主要包括员工薪金及福利、运输及保险成本、保修开支、差旅开支、办公室水电开支、市场推广及广告开支及折旧成本。於回顾期内,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开支约为人民币50,904千元,较去年同期上升约36.0%,占本集团同期收入约4.2%。上升乃主要由於收入的大幅上升相应的销售及分销开支在增加。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主要包括管理层、行政及财务人员薪金及福利(包括因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所作出以股份支付的付款)、行政成本、订制及开发开支、与作行政用途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有关的折旧开支、管理信息系统摊销开支、其他税项及徵费及上市开支。
於回顾期内,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32,427千元,较二零一六年同期上升约88.1%,乃主要由於回顾期内录得大额的上市开支。
其他开支
其他开支主要包括汇兑亏损、出售固定资产的亏损及其他。於回顾期内,其他开支约为人民币743千元,较二零一六年同期下降约75.5%,乃主要由於汇兑损失的减少,出售固定资产的亏损减少。
融资成本
於回顾期内,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9,921千元,较二零一六年同期上升约45.7%,乃主要由於银行借款利息减少约人民币121千元,但贴现票据利息增加约人民币3,234千元。
所得税开支
於回顾期内,所得税开支约为人民币40,636千元,较二零一六年同期上升约123.3%,乃主要由於收入及除税前溢利的大幅增加。
期内溢利
由於上述各项因素,我们的期内溢利由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43,910千元增加约130.0%至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00,999千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债务结构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继续维持良好及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约为人民币357,187千元(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23,903千元)。增加主要由於接获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所得款项净额约257,422千港元(未包括行驶超额配股权的额外所得款项)及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录得流动资产净值约人民币628,793千元(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70,145千元)。本集团之流动比率(按流动资产总额除以流动负债总额计算)约为2.2倍(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4倍)。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资本支出约为人民币13,292千元,主要用以为办公设备及机型设备的增加提供资金。
银行贷款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购置生产工厂机器及设备、采购零部件及派付股息用途,并以人民币计值。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概无未偿还之银行贷款,具追索权的已贴现票据约为人民币24,342千元。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杠杆比率(按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总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约为2.4%(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约42.1%)。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已订约但未拨备之资本承担:约人民币1,500千元(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520千元)。
重大投资、重要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本集团於回顾期内并无持有任何其他重大投资或进行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货币风险及管理
本集团主要以人民币及日圆进行销售及采购。为减少汇兑风险,本集团已开始及逐渐以人民币而非日圆结算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除外)的部分销售及我们向控股股东的部分采购。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外汇远期合约或使用任何衍生工具合约来对冲此风险。本集团密切监视外汇汇率变化以管理货币风险并会在必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我们完成首次公开发售(包括发行超额配股股份)且取得所得款项净额约327.7百万港元。该等所得款项净额将按照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述者一致的用途使用。自首次公开发售起及直至本公告日期,首次公开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中的约266.2百万港元用於偿还银行贷款。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聘用1,396名雇员(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1,368名),其中32名为来自控股股东的借调员工。本集团的员工成本(包括薪金、花红、社会保险、公积金及股份激励计划)总额约为人民币83,070千元(包括董事酬金),约占本集团回顾期内收入总额的6.9%。
本集团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方案,包括具有竞争力的固定薪金加上年度绩效花红,并持续向雇员提供专门培训,促进雇员於架构内向上流动及提升雇员忠诚度。本集团的雇员须接受定期工作绩效考核,从而厘定其晋升前景及薪酬。薪酬乃参考市场常规及个别雇员表现、资历及经验而厘定。
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采纳一项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以奖赏及激励为本集团作出贡献的雇员。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该购股权计划涉及股份总数为7,870,000股。
展望
随着中国宏观经济及工业产值的持续增长,管理层相信中国数控高精密机床行业将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其中中国汽车工业及消费电子产品行业这两大应用数控高精密机床的行业的迅速发展,更直接有利於中国数控高精密机床的销量和扩展。
加上中国政府近年继续采取政策积极鼓励机床制造技术的发展,以提高中国制造的机床竞争力,本集团管理层预料此将为中国数控高精密机床行业创造更多业务机遇。
面对中国数控高精密机床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展望未来,本集团将会更积极地把握市场机遇,维持及继续提升我们在中国数控高精密机床的市场地位。近期,本集团将继续加大对重点产品的市场开拓和推广,以及新产品的投入和既有机型的更新换代,进一步拓展集团於中国的销售及分销网路和客户基础,通过这些措施增加销量。集团亦会与优质供应商维持稳固的关系,实现数控高精密机床的批量生产,进而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定价。本集团管理层将会继续以客户为本,提供更优质和高效的客户服务,并进一步提升集团的营运和财务表现,巩固集团在行业的领先地位,为集团之股东缔造理想回报。
回顾期结束後事项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据此,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发行超额配发股份。
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派发任何中期股息。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独家全球协调人悉数行使招股章程所述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13,500,000股股份,占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的15%。於上市日期起至本公告日期止之期间,除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行使的超额配股权并据此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发行超额配发股份外,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公众持股量
根据公开予本公司查阅的资料并就董事会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维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订明不少於25%的公众持股量。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自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市起,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自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期止的期间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
遵守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为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本公司确认全体董事於自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期止的期间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的标准。
审阅中期业绩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业绩,包括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准则,并与管理层讨论有关审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及财务资料之事项。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应董事会要求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出的香港审阅委聘准则第2410号对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业绩进行审阅。
刊发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本公司的中期报告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将会登载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tsugami.com.cn),以供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