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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2017-10-16 07:59:00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公司宣布,与全球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於2017年10月15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後第30天)结束。

有关稳定价格操作人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稳定价格期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的进一步资料载於本公布。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本公司宣布,与全球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於2017年10月15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後第30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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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获稳定价格操作人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告知,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稳定价格期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载於下文:

(i) 於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13,500,000股股份,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的15%;

(ii) 根据借股协议向日本津上借入合共13,500,000股股份;

(iii) 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於2017年10月13日就合共13,500,000股股份(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15%)按每股股份5.60港元的发售价(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以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有关超额配股权获行使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0月13日的公布。

公众持股量

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紧随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及配发股份後,不少於27.7%的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将由公众人士持有,其符合上市规则第8.08条订明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