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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 授出奖励股份及购买股份

2024-03-11 00:00:00

自愿公告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 授出奖励股份及购买股份 本公告乃津上精密机床(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刊发。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奖励股份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推荐意见,议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以零代价向31名股份奖励承授人(「承授人」)授出合共2,225,000股奖励股份(「奖励股份」,该等股份为受托人透过动用本公司向受托人提供的内部资源从二级市场收购而持有的现有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 奖励股份的详情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 :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授出股份数目 : 2,225,000股 承授人数目 : 31名 归属条件 : 奖励股份将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条款归属予承授人。 奖励股份的归属条件为相关承授人直至各归属日期当日一直为本集团或(倘适用)任何关联实体的董事或僱员及其签立相关文件使受托人的转让生效。 归属日期 : 授予各承授人的奖励股份总数的100%将于二零二七年 三月十一日归属予有关承授人。 于合共2,225,000股奖励股份中,1,300,000股奖励股份授予身为本集团关连人士的四名董事及十名僱员,而余下925,000股奖励股份授予本集团其他僱员。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除如上文所披露外,承授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向承授人授出的2,225,000股奖励股份约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0.58%。经计及联交所于授出奖励股份日期发佈的每日报价表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9.29港元,2,225,000股奖励股份的价值相当于约20,670,250港元。 本公司确认,(i)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奖励及经董事会批准的股份总数(不计及选定参与者拒绝或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已失效的奖励股份(如有))并无超过本公司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的6%;及(ii)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各承授人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的1%。 授出奖励股份的理由及裨益 股份奖励计划的目的是(i)认可若干合资格参与者的贡献,并通过他们拥有本公司股权及共享本集团战略发展成果的机会为合资格参与者提供激励,为本集团作出贡献并提高本公司及股份的价值,从而使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受益;及(ii)为本集团的进一步发展挽留人才及吸引合适人才。 向承授人授出奖励股份的目的是(i)认可承授人对本集团营运与业绩的贡献;及(ii)激励承授人留任本集团或关联实体,努力为本集团的未来发展作贡献。因此,薪酬委员会认为授出奖励股份及其条款与股份奖励计划的目的一致。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向承授人授出奖励股份、各自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已购股份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期间,受托人利用本公司向受托人提供的资金在市场上合共购买3,001,000股股份(「已购股份」),用于股份奖励计划。 已购股份的详情如下: 已购股份总数 : 3,001,000股股份 于本公告日期已购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 约0.79% 总数的百分比 就已购股份支付的总代价 : 27,909,840港元 每股已购股份平均代价 : 约9.30港元 日后可授出的股份数目 由于2,225,000股相关奖励股份将全部由已购股份的相应部分偿付,故本公司将不会发行新股份,且授出奖励股份将不会对归属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造成任何摊薄影响。 紧随奖励股份授出后,20,623,240股股份日后将可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计划限额授出。 上市规则的涵义 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包括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惟身为承授人的相关董事除外,其已就向其各自授出奖励股份放弃投票)已批准向承授人授出奖励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向各相关董事授出奖励股份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然而,于该等奖励股份归属后将不会发行任何新股份。由于向有关董事授出奖励股份亦构成彼等各自与本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项下薪酬方案的一部分,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3(6)条及第14A.95条获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向各承授人(本集团的僱员及关连人士)授出奖励股份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均低于0.1%,且奖励股份的授出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1)条,向各有关承授人授出有关奖励股份获全面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本公司的股份奖励计划应仅可由股份奖励计划项下受托人购买的现有股份提供资金,而授出奖励股份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7.12条项下的披露规定。 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