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暂停买卖之最新发展季度公告

2020-06-11 00:00:00

此乃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及13.24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之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2019年9月13日、2019年12月13日和2020年3月13日之公告。

根据最新情况,普华永道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普华永道」)法证审阅的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普华永道已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法证审阅报告。因本公司的审计师需要进一步根据法证报告的结果准备本公司2018年的审计报告,本公司将相应推迟刊发2018年经审计全年业绩。

业务营运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

建设承包业务:

2020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受「新冠」疫情和冬季施工双重影响,其中2月份尤为明显,建设承包板块完成业务量同比有所下滑。随着项目陆续开复工及市场开拓力度加强,2020年第二季度生产经营状况会有所好转。

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

2020年第一季度受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基建新增交流变电设备容量和输电线路长度同比均减少影响,本公司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板块完成业务量有所下滑。本公司依托区位优势,积极在农网、配网市场中寻求突破。

电力运营业务:

2020年第一季度,本公司所属新能源电站运行正常。

物产贸易业务:

2020年,本公司第一季度优选贸易业务和链条,适时适度开展贸易业务。

重大资料及进展的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及按自愿性基准不时发佈公告以令其股东及市场知悉本集团之状况及最新发展,以便让股东及投资大众掌握评估本集团状况所必要的重要资料。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有关达成复牌条件(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2019年9月9日及2020年4月8日的公告)的重大发展和进展情况另行刊发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2019年3月18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停止买卖,并将继续停止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有待本公司2018年度业绩公佈,具体公佈时间需视后续所需执行工作而定。

准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