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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1)由联席要约人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及(2)建议撤销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及(3)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结果及(4)暂停办理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22-06-22 00:00:00

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结果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三),有关批准计划之决议案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及第674条以及收购守则规则2.10的规定在法院会议上获正式通过。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三),特别决议案(定义见下文)及普通决议案(定义见下文)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正式通过。

建议条件的目前状况

建议仍须待计划文件第七部分所载之说明函件「建议的条件」一节所载的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且计划将于该等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会生效,并对本公司及所有计划股东具约束力。于本公告日期,(i)条件(a)及(b)已获达成;及(ii)已根据条件(e)取得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批准。

股份于联交所买卖之预期最后时限

股份于联交所买卖之预期最后时限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十分。

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釐定符合资格享有计划项下的权利之计划股份持有人,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星期二)起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警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建议及计划须待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后,方可实施。因此,建议未必一定实施,而计划未必一定生效。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