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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变动

2020-04-06 00:00:00

本公告乃由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作出。

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翁昊先生(「翁先生」)及郑毅先生(「郑先生」)各自已提呈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一职,自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起生效,以投放更多时间处理彼等个人事务。

翁先生及郑先生各自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诚挚感谢翁先生及郑先生于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委任执行董事董事会谨此宣佈,郭晓群先生(「郭先生」)及李海鸣先生(「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起生效。郭先生及李先生履历详情载于下文。

郭先生郭晓群先生,28岁,现任本集团上海地区主席及总裁,其负责监督本集团之业务(包括併购、物业发展及投融资)及于上海的业务发展。郭先生于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担任本集团上海地区地产及财富管理副总裁。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起,其被委任为本集团上海地区主席。

郭先生于二零一三年七月毕业于英国艾塞克斯大学,取得财务管理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取得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社会学硕士学位。

郭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包括首尾两天)为期三年。郭先生将收取本公司薪金及董事袍金,金额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000,000元。根据服务合约,郭先生的任期将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合资格于会上膺选连任,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轮流退任及膺选连任。

于本公告日期,郭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实体(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任何权益。

郭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郭英成先生之子。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郭先生(i)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或任何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连。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郭先生确认,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作出披露,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其委任的事宜须提呈本公司及╱或联交所垂注。

李先生

李海鸣先生,45岁,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起为本集团首席营运官,负责本集团房地产分部的管理及投资。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起,其亦担任本集团多家附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鼎盛乐园娱乐集团服务有限公司及国际乐园集团主席、佳兆业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及佳兆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及主席、肯渡专案开发公司总经理。李先生于二零零二年七月加入本集团,并于本集团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于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起担任本集团执行副总裁、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担任深圳地产高级管理人员、于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担任长沙地产高级管理人员。

李先生于二零零零年七月毕业于广东省委党校,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四年七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专业。

李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包括首尾两天)为期三年。李先生将收取本公司薪金及董事袍金,金额为每年税前人民币2,600,000元。根据服务合约,李先生的任期将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合资格于会上膺选连任,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轮流退任及膺选连任。

于本公告日期,李先生为9,370,000份本公司购股权的持有人,分别可按每股2港元、1.5港元及3.55港元的行使价行使600,000股、1,770,000股及7,000,000股本公司股份。购股权分别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及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授出。除上文披露者外,李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实体(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任何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李先生(i)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或任何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连。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李先生确认,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作出披露,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其委任的事宜须提呈本公司及╱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郭先生及李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