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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七个月未经审核经营数据

2020-08-10 00:00:00

本公告乃由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集团(连同其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七个月的若干未经审核经营数据。

本集团(连同其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份录得约人民币9,535百万元的合约销售,按年增加约78.3%。二零二零年七月的合约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为561,279平方米,按年增加约50.3%。二零二零年七月的平均售价(「平均售价」)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6,988元,按年增加约18.6%。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七个月的总合约销售约为人民币45,567百万元,总合约建筑面积约为2,680,312平方米,分别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增加约13.8%及14.8%。截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七个月的平均售价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7,001元,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减少约0.9%。

上述所披露初步数据乃未经审核且根据本集团初步内部资料编制,或会变更且在有需要时将作出必要调整,并可能与本公司按年度或半年度刊发的本集团经审核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数字存在差异。这些数据不应被视为本集团现时或将来的经营或财务表现的计量或指标。因此,上述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不应过份依赖该等资料并须谨慎行事。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寻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