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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修订认购7.5%票据之条款及条件

2020-06-12 00:00:00

经修订及重列协议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0年6月12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发行人订立经修订及重列协议,据此,本公司与发行人同意(其中包括)延长票据到期日以及调整发行人应付票据持有人之利率。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订立经修订及重列协议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故订立经修订及重列协议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所载之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