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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洲地产 进一步延长主要交易之最後截止日期

2018-06-29 21:08: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之通函(「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20日、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30日、2018年5月3日及2018年5月11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收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2018年5月11日,买卖协议之订约方(「订约方」)订立补充协议,以延长先决条件之达成日期至2018年6月30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较後日期)。由於订约方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尽职调查及重组,於2018年6月29日,订约方订立进一步补充协议,以进一步延长先决条件之达成日期至2018年8月31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较後日期)或之前。除上述外,买卖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及具十足效力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