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兹宣佈:
(1)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上,所有列载于股东週年大会通知内拟提呈会上之决议案均获本公司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2)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之股东週年大会结束后,袁鹏斌先生退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一职;及
(3)于袁鹏斌先生退任后,袁鹏斌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而施哲彦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