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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现金购买其未偿还于二零二零年到期之7.25厘优先票据之要约及(2)建议发行票据

2019-09-10 00:00:00

本公司正提出要约,按每1,000美元本金额1,003.75美元的购买价以现金购买本金总额最高达最高接纳金额的二零二零年票据。本公司已于今日向合资格持有人提出购买要约,当中载列(其中包括)要约之条款及新发行条件及其他条件。

要约乃本公司积极管理资产负债表负债状况及优化债务结构政策的一部份。

滙丰、中信里昂证券及浦银国际作为交易经办人,而D.F.King作为要约的资讯及交付代理。

本公司另正进行一项同步新资金发行。同步新资金发行的完成须视市况而定。同步新资金发行乃为现金债务(包括以要约方式发行的二零二零年票据)再融资,以及提供资金作为营运资金及供一般企业用途而进行。

本公司将寻求票据于联交所上市。发行人已接获联交所确认票据具备上市资格。票据获联交所接纳不应被视为本公司或票据价值的指标。

股东、二零二零年票据持有人及本公司任何证券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要约及同步新资金发行须待购买要约所载有关要约及同步新资金发行的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告完成。概无保证要约或同步新资金发行将会完成,而本公司保留修改、撤销或终止要约及╱同步新资金发行的权利(不论是否附有条件)。

本公司可全权决定修订或豁免要约及同步新资金发行的若干先决条件。由于要约及同步新资金发行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股东、二零二零年票据持有人及本集团任何证券的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或二零二零年票据时务请审慎行事。

重要提示-要约仅适用于属非美籍人士(定义见S规例)及处于美国境外的投资者。美籍人士(定义见S规例)、代美籍人士或为其利益行事的人士及身处美国的人士不获准在要约中交回二零二零年票据。

无零售及保险投资产品组合(PRIIPs)重要资讯文件(KID)-由于二零二零年票据不会供欧洲经济区的散户认购,故并无编制零售及保险投资产品组合重要资讯文件。

第309B(1)条通知-本公司决定及谨此通知所有人士(包括所有相关人士(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法(新加坡法例第289章)第309A(1)条)),票据为指定资本市场产品(定义见新加坡二零一八年证券及期货(资本市场产品)规则)及豁免投资产品(定义见新加坡金融监督管理局通知SFA04-N12:出售投资产品通知及新加坡金融监督管理局通知FAA-N16:建议投资产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