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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行以美元计值的优先票据

2019-12-03 00:00:00

建议票据发行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拟就以美元计值的有担保定息优先票据进行国际发售。

建议票据发行完成与否视乎(其中包括)市场状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票据拟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于本公告日期,尚未落实建议票据发行的本金额、利率、付款日期及若干其他条款及条件。待落实票据的条款后,预期瑞银、巴克莱、中银国际、海通国际、香江金融、东方证券(香港)、附属公司担保人与本公司将订立购买协议。本公司于签订购买协议时将就建议票据发行作进一步公告。

票据及附属公司担保未曾亦不会根据证券法登记。票据及附属公司担保根据证券法S规例于美国境外的离岸交易提呈发售,且除非获豁免遵守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或有关交易毋须依循证券法的登记规定,否则不会在美国提呈发售或出售。票据及附属公司担保不会向香港公众提呈发售。

仅限ECPs╱无PRIIPs重要资讯文件-由于不可于欧洲经济区进行零售,故并无编制PRIIPs重要资讯文件。

进行建议票据发行的理由

本集团是一家专注于在中国开发中高端住宅及商业物业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商。

本公司有意将建议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其若干现有债务再融资。本公司或会因应市场状况的变化而调整其计划,并重新分配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

上市

本公司已获新交所原则上批准票据于新交所上市及报价。新交所对本公告所作出的任何陈述或所表达的意见或所载的报告的准确性概不承担责任。票据原则上获批准纳入新交所正式上市名单及在新交所上市及报价,不应被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合营附属公司担保人(如有)、票据、附属公司担保或合营附属公司担保(如有)的价值指标。票据并无及将不会寻求在香港申请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