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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2-06-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域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已透过(其中包括)采纳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针对发行人(不论其注册成立地点)的一套划一的十四项股东保障核心标准而修订上市规则。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通过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修订其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藉以(a)使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符合开曼群岛适用法律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b)让本公司得以举行混合及虚拟股东大会。本公司亦建议对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作出其他轻微修订,以引入相应及内务事项变更(「建议修订」)。

建议修订须待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举行的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方告作实。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之通函,连同召开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将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