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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物业之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

2021-07-20 00:00:00

兹提述域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之公告,内容关于收购物业之须予披露交易(「该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提供有关卖方最终实益拥有人身份之补充资料。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根据本公司可得资料,卖方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彼等各自于卖方之股权如下:

实益拥有人姓名

于卖方之股权(%)

莫秋景25%

王慧明25%

莫冠业25%

莫冠琪25%

诚如该公告所述,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