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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上市证券

2020-09-09 00:00:00

本集团于2020年9月8日进行之一连串交易中,按介乎每股信义股份2.49港元至2.55港元之价格,于市场上出售合共7,500,000股信义股份,出售所得款项总额合共约为18,860,000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由于其中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于25%,故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相关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