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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进程及业务更新及覆核取消上市地位决定的更新

2020-05-04 00:00:00

本公告由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24A条及第13.09(2)条之规定及《证劵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8月14日、11月3日、2016年10月31日、2017年1月11日、5月25日、2018年8月1日、11月1日、11月9日、2019年2月1日、4月30日、8月1日、8月30日、11月6日及2020年2月7日刊发有关复牌进程之公告。兹另提述本公司于2018年8月1日、2019年8月30日及2020年1月17日、3月30日刊发有关经修订的除牌架构下的过渡安排和更新之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具有以上公告所界定之相同含义。

联交所施加之复牌条件及达成进展

于本公告日,有关联交所施加之复牌条件的完成进度没有重大更新。

证监会提出的问题和顾虑以及最新进展

本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回应证监会的关注事项。于本公告日,此方面的进度没有重大更新。本公司将密切留意相关进展,倘若有更确实的发展,本公司将根据实际的工作计划制定预期时间表并就此知会市场。

覆核除牌决定

诚如本公司在2020年3月30日公告中披露,联交所上市覆核委员会主席于2020年3月26日通知本公司法律顾问,延迟原定覆核除牌决定之聆讯。于2020年4月24日,联交所通知本公司,覆核聆讯之日期已重订在2020年5月15日进行。

业务更新

诚如本公司在2020年2月7日公告披露,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的爆发(「疫情爆发」)对各行业业务及营运产生严重影响,至今疫情在国内开始有缓和趋势,本公司亦已加紧复工的准备。根据政府最新指引,公司厂房内部分设施必须重组以加强员工之间安全距离,避免二次疫情爆发。公司现正进行改动以满足政府要求。受疫情爆发影响,于本公告日,本公司之生产营运尚未恢复。本公司将继续与政府保持沟通,在相关应对措施得到政府批准后,本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将可以恢复。本公司定必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福祉为前提,并在可行情况下儘快恢复生产和业务。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将适时通过季度公告及/或进一步公告的形式,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更新与以上事项(包括任何重大有关复牌进程的改动)相关的任何重大进展。

股份将继续在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