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度更新公告由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24A 条而刊发。兹提述本公司於 2017 年 5 月 25 日、8 月 18 日、9 月 29日及於其後每月末刊发之公告。本公告所用之词汇具有以上公告所界定之相同含义。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回应证监会的关注事项。本公司将继续回应证监会的关注事项使其满意,以便争取解除停牌。
本公司将适时通过定期公告及/或进一步公告的形式,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更新与以上事项相关的任何重大进展。
本公司之股份将继续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