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13.49(3)条之规定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於2015年3月26日、5月29日及2016年3月16日刊发的公告,其中包括有关於 (i) 延迟刊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资料(「2014年全年业绩」)、(ii) 押後寄发2014年年报及(iii)达成复牌条件的进展更新。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具有以上公告所界定之相同含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财务资料
为向本公司的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额外资料以更好地评估本集团近期的财务表现,董事会公布本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的财务资料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按年同比
2015年 2014年
人民币百万 人民币百万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入 4,417.2 6,715.9 (34.2)%
销售成本 (1,791.8) (2,398.1)
毛利 2,625.3 4,317.8 (39.2)%
其他收入 88.9 66.2
其他亏损 (34.8) (12.2)
销售及分销费用 (15.1) (14.1)
行政费用 (121.6) (135.9)
其他开支 (15.2) (81.4)
经营利润 2,527.5 4,140.4 (39.0)%
财务成本 (154.5) (91.8)
税前利润 2,373.0 4,048.6 (41.4)%
所得税费用 (372.4) (639.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利润
及全面收入总额 2,000.6 3,408.8 (41.3)%
注:上述部分数额及百分比率已经舍入调整。因此,显示为总额的数字不一定是其上数字加总计算的总和。
根据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本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的浄利润约为人民币2,000.6百万元,与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比(即2015年5月29日之公告披露,约为人民币3,408.8百万元)下跌约41%。录得此跌幅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全球及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导致对本集团产品的需求疲弱,尤其是特种氟化物产品的需求显着受到影响。由於特种氟化物产品主要用於提升消费品及工业产品的性能,因此本集团特种氟化物产品的市场需求趋向于对宏观经济环境更加敏感。此外,本集团还需应对本公司股份长期停牌及延迟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带来的挑战,其中包括,新客户额外的接纳程序以及现有客户增加订单时的谈判过程变长等。虽然如此,本集团继续将资源专注于业务拓展及海外市场渗透方面。在本集团的努力下,润滑油添加剂业务分部之收入於2015年度录得轻微上升。本集团在2015年度内继续着重於与两个业务分部的客户建立直接的长期合作关系,我们相信这方面的努力将帮助本集团更有效地应对未来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
由於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趋势以及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扩大,而且本集团的产能扩充项目主要是由客户的预期需求所驱使,公司已采取更加保守的策略并放缓了进行中的产能扩充项目。
於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现金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已抵押银行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5,613.0百万元(未经审核)以及银行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3,204.9百万元(未经审核)。
上述财务资料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但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阅或审核,并有可能需要作出审核调整。有关本集团财务信息的进一步详细资料将於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刊发之时公布。
延迟刊发2015年全年业绩及寄发2015年报
如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16日的公告所述,本公司核数师正处於完成2014年全年业绩审核工作的最终阶段,本公司正在回应联交所提出的意见。由於延迟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故本公司将无法於2016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财务资料(「2015年全年业绩」)以及於2016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2015年报」)。
董事会知悉延迟刊发2015年全年业绩及寄发2015年报将分别构成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49(1)条及第13.46(2)条之事项。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董事会会议及刊发2015年全年业绩、预计寄发2015年报之日期以及任何其他最新消息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东。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15年3月26日下午1:01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本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