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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化工委任独立法证专家及达成复牌条件的最新情况

2016-03-16 12:2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15 年 8 月 14 日、2015 年 11 月 3 日及 2016 年 2 月 15 日的公告,其中包括有关本公司前任核数师发现的三个核数事项(「潜在核数事项」)。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具有以上所述的公告所界定之相同含义。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有关达成复牌条件的最新进展。

委聘独立法证专家进行法证调查

如本公司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3 日的公告所披露,复牌条件之一是委聘联交所接纳之独立法证专家,就潜在核数事项进行法证调查。为此,本公司除 2015 年 8 月 14 日的公告内所披露已完成的调查工作之外,复牌委员会一致决定委任致同谘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独立法证专家对潜在核数事项进行法证调查。

公布上市规则所规定之所有尚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保留意见

直至本公告日,中汇安达有关 2014 年全年业绩的审核工作已经到达最後阶段。本公司正在处理联交所提出的意见。中汇安达亦已经开始且正在进行有关本公司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止综合全年业绩(「2015 年全年业绩」)的核数工作。本公司目标在切实可行的时间内尽快刊发 2014 年全年业绩及 2015 年全年业绩。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达成复牌条件事宜的任何重大发展作进一步公告。

股份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下午 1:01 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本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