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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化工 (1)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 (2) 延迟刊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 (3) 延迟寄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

2015-08-31 22:36:00

(1)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

未经审核财务资料

(2) 延迟刊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3) 延迟寄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

六个月之中期报告

本公告由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第13.49(6)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3月26日、5月29日及8月14日关於(其中包括)延迟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之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具有以上所述的公告所界定之相同含义。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

为向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额外资料以更好地评估本集团最近的财务表现,董事会公布本集团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的财务资料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按年同比

2015年 2014年

人民币百万 人民币百万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入 2,775.0 3,072.7 (9.7)%

销售成本 (965.6) (1,155.7)

毛利 1,809.4 1,917.0 (5.6)%

其他收入 44.3 26.9

其他亏损 (0.2) (15.4)

销售及分销费用 (5.7) (7.3)

行政费用 (59.5) (45.2)

其他开支 (7.0) (68.7)

财务成本 (76.8) (42.6)

税前利润 1,704.4 1,764.8 (3.4)%

所得税费用 (260.4) (287.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间利润

及全面收入总额 1,444.0 1,477.7 (2.3)%

注:上述部分数额及百分比率已经舍入调整。因此,显示为总额的数字不一定是其上数字加总计算的总和。

於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之现金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已抵押银行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3,322.6百万元(未经审核)以及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3,483.2百万元(未经审核)。

上述财务资料未经核数师审阅。

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及寄发中期报告

由於延迟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故本公司将无法於2015年8月31日或之前刊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中期业绩」)以及於2015年9月3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中期报告」)。

董事会知悉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及寄发中期报告将构成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 第13.48(1)条之事项。

本公司将会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东有关董事会会议及刊发中期业绩、预计寄发中期报告之日期以及任何其他最新消息(如适用)。

本公司如常执行其业务计划,并且本公司之附属公司的营运以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未受影响。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15年3月26日下午1:01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