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於2015年3月26日刊发有关於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以待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之公告(前份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具有前份公告所界定之相同含义。
更新暂停买卖情况
如前份公告所述,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就2014年全年业绩的审核工作向本公司核数师提供进一步资料。本公司从事两大基本业务:润滑油添加剂及特种氟化物。核数师就2014年内部分设备采购交易提出问题,该等设备将用於润滑油添加剂分部下的在建项目。本公司已协助核数师调查该等交易,并正处於完成核数师所要求的相关工作(余下工作)的最後阶段。而核数师所要求的调查工作与2014年前的财务报表并无关系。本公司正尽最大努力於2015年6月上半月内完成余下工作。本公司继续专注於全力配合核数师以满足相关审核程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未经审核年度财务资料
上市规则第13.49(3)条订明,发行人如未能公布已与核数师协定同意的初步业绩,若具备该等资料,则需根据尚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公布其财务业绩。
本集团历年使用相同之会计政策。未经审核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度的本集团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连同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相应年度之经审核比较数字载列如下。此业绩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按年同比
2014年 2013年
人民币百万 人民币百万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收入 6,715.9 5,033.8 33.4%
销售成本 (2,398.1) (1,986.8)
毛利 4,317.8 3,047.0 41.7%
其他收入 66.2 177.1
其他收益及亏损 (12.2) 37.2
销售及分销费用 (14.1) (12.1)
行政费用 (135.9) (75.0)
其他开支 (81.4) (10.6)
财务成本 (91.8) (63.2)
税前利润 4,048.6 3,100.4 30.6%
所得税费用 (639.8) (474.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利润
及全面收入总额 3,408.8 2,626.2 29.8%
董事会强调本公告内所载列之财务资料未经核数师审核或审阅并可能需要作出审核调整。
押後寄发2014年年报
遵照上市规则第13.46条,本公司应在2015年4月30日前,向股东寄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2014年年报)。由於延迟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2014年年报的寄发亦会押後。
本公司将会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本公司股东有关董事会会议及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日期、预计寄发2014年年报日期以及任何其他最新消息(如适用)。
本公司如常执行其业务计划,并且本公司之子公司的营运以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未受影响。於2015年3月31日,本集团之现金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已抵押银行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3,476.2百万元(未经审核)以及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3,593.2百万元(未经审核)。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15年3月26日下午1:01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刊发2014年全年业绩,其为内幕消息。本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务必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