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之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除另有所指外,招股说明书已界定的词语在本公告中具有相同涵义。
发售价
发售价定为每股发售股份1.80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3%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所得款项净额及所得款项用途
基於发售价为每股发售股份1.80港元及本公司提呈发售2,043,000,000股新股(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本公司将收到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本公司就全球发售须支付的承销费用、佣金及估计费用)估计约为3,520.5百万港元。
如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倘发售价定为低於发售价范围的中间价,所得款项分配将按比例调整。招股说明书亦披露,来自Driven Goal的股东贷款将以全球发售的部分所得款项悉数结算。因此,本公司拟按下述方式动用所得款项,以偿还来自Driven Goal的股东贷款,而润滑油添加剂及特种氟化物产品的发展款项将按比例减少:
. 分配约27.4%(964.8百万港元)用以发展润滑油添加剂,包括特种含氟润滑油产品。具体而言,本公司拟分配(i)153.7百万港元用以发展无灰分散剂产品生产项目,预计辽宁省霸王庄设计年产能为30,000吨;(ii)628.9百万港元用以发展润滑油添加剂生产设施,预计广西省钦州总设计年产能为100,000吨;及(iii)182.2百万港元用以发展润滑油添加剂生产的研发能力,包括设立研发设施与购置研发及质控设备。
. 分配约27.4%(964.9百万港元)用以发展特种氟化物产品。具体而言,本公司拟分配(i)290.9百万港元用以发展四氟乙烯生产设施,预计辽宁省阜新设计年产能为5,000吨;(ii)163.6百万港元用以发展TI/TEI生产项目,预计辽宁省阜新设计年产能为2,000吨;(iii)328.3百万港元用於发展氟化乳胶涂料项目,预计辽宁省阜新设计年产能为30,000吨;及(iv)182.1百万港元用以发展特种氟化物产品的研发能力,包括设立相关研发设施及购置研发设备。
. 约1,590.8百万港元(相当於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45.2%)将用作偿还Driven Goal向本公司授出之股东贷款。来自Driven Goal的股东贷款乃无担保、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偿还股东贷款所需港元金额增加主要是由於汇率波动及为支付上市开支而自Driven Goal获取额外股东贷款4.3百万美元所致。於本公告日期,股东贷款总额约为205.2百万美元。
董事确认招股说明书所作声明,认为有关全球发售及本集团的所有重大资料已於招股说明书作出披露。董事认为,上述资料并非影响招股说明书所载任何事项的重大变动,且亦无发生根据上市规则第11.13条须刊发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重大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