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通函(「通函」)。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中所载之所有决议案(「决议案」)已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股东正式通过。
於股东周年大会提呈表决之普通决议案投票结果载列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840,105,500 0
度本公司的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100.000%) (0.000%)
2. (a) 重选石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840,105,500 0
(100.000%) (0.000%)
(b) 重选於茹敏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840,044,000 61,500
(99.993%) (0.007%)
(c) 重选於茹萍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840,105,500 0
(100.000%) (0.000%)
3.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的酬金。 840,105,500 0
(100.000%) (0.000%)
4. 续聘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 840,105,500 0
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00.000%) (0.000%)
5. (a) 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 840,105,500 0
股利每股本公司普通股2.7港仙(「末期股利」),末期 (100.000%) (0.000%)
股利将完全以本公司股份溢价支付予於二零一七年
六月二十八日(即厘定末期股利的记录日期)营业时
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及
(b) 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采取其全权酌情认为必要或适
宜的行动,作出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其他文件,以
实施支付末期股利。
6.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置不超过本 840,032,000 73,500
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的额外股份。 (99.991%) (0.009%)
7. 授予本公司董事购回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 840,093,500 12,000
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的股份。 (99.999%) (0.001%)
8. 扩大授予本公司董事的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股本中 840,032,000 73,500
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加入不超过本公司购回的股份数目。 (99.991%) (0.009%)
附注:
1. 由於超过50%票数赞成各项决议案,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2. 决议案全文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3.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20,000,000股股份,即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就董事会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
(i) 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被要求放弃投票赞成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
(ii) 概无股东须就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及
(iii) 任何股东就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任何决议案进行投票并无限制,及概无任何人士於通函表明其有意就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4.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的监票人,负责就决议案进行点票工作。
支付股利
向股东支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利每股普通股2.7港仙的建议获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股利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星期三)或前後支付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