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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及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2020-02-12 00:00:00

建议股份合併

董事会建议进行股份合併,据此,本公司股本中每五(5)股每股面值0.05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将合併为本公司股本中的一(1)股每股面值0.25港元之合併股份。

股份合併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概无股东于股份合併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概无股东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赞成有关股份合併之决议案。

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于本公告日期,现有股份在联交所进行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为8,000股现有股份之。董事会建议,待股份合併生效后,将股份于联交所进行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由8,0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3,200股合併股份。

一般事项

股东特别大会将予召开并举行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合併。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股份合併进一步详情;及(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及相关代表委任表格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