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认购股份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联交所的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按每股认购股份0.1港元之认购价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即860,000,000股新股份)。认购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9.99%;及经发行认购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份约16.66%(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期间,股份总数并无变动)。
发行认购股份的所得款项(于扣除相关开支后)的净额约为85,900,000港元。本公司拟将自认购事项产生之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或出现机会时用于进一步投资,但于本公告日期尚未物色到具体投资目标。
发行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项下进行,而无需获得股东的批准。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认购事项的完成及认购股份的发行须视乎认购协议项下的条件而定,并有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建议股份合併
董事会亦公佈本公司建议实行股份合併。股份合併详情将于适时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