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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有关潜在业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21-09-23 00:00:00

本公告由火币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谅解备忘录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本公司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及企业部(「投资及企业部」)就于吉尔吉斯共和国的潜在业务合作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据此,投资及企业部与本公司已同意在平等、善意、尊重及信任的基础上合作实施加密货币交易项目、发展互惠业务合伙关係并为吉尔吉斯共和国的数字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根据谅解备忘录,协议各方拟利用其各自的资源,并就谅解备忘录项下拟进行的潜在业务合作订立正式协议,旨在为协议各方的业务带来强劲的协同效应。

法律效力

谅解备忘录对协议各方不具法律约束力,惟有关保密性及通知的若干条文除外。

有关投资及企业部的资料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投资及企业部是吉尔吉斯共和国的政府实体,连同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独立第三方,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订立谅解备忘录的理由及裨益

董事会认为订立谅解备忘录与本集团的业务目标一致,并符合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相信谅解备忘录项下拟进行的潜在业务合作(如落实进行)提供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内的良好商机,让本集团得以将业务扩展至中亚市场,并使其客户基础及业务营运更趋多元化。

一般资料

董事会谨此强调,谅解备忘录项下拟进行的潜在业务合作未必落实进行,而协议各方于本公告日期尚未就谅解备忘录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倘谅解备忘录项下拟进行的潜在业务合作落实进行,则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作出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