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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 - 融资租赁交易之进一步公告

2020-06-3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6月3日的通函(「该公告及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拟与承租人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承租人」)就若干车辆设备(「租赁物」)签订系列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合计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交易时段后)与承租人就租赁物签订系列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合计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租赁物的账面值约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融资租赁合同划分均不超过60个连续的租金支付期,第一期租金的支付日为2020年8月20日,以后每年每月20日为租金支付日。租赁利息的计算方式及金额请参见该公告及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