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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融资售后回租协议

2021-08-26 00:00:00

融资售后回租协议

于2021年8月26日,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与出租人订立融资售后回租协议,据此,(i)出租人应以代价人民币40,000,000.00元向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购买租赁资产;及(ii)出租人同意向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出租租赁资产,为期36个月,估计租赁付款约为人民币45,200,000.00元(不计及购回成本),按季度分12期支付。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融资售后回租协议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故订立融资售后回租协议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