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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收购物业及租赁场所

2020-12-11 00:00:00

兹提述中国21世纪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刊发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收购所购物业及租赁场所。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预期于2020年12月1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董事会函件(载列资产重组协议及新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函件;(iii)嘉林资本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函件;(iv)所购物业的独立估值报告;及(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通函」)。

由于需更多时间确定通函所载若干资料,预期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至2020年12月14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