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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2021-07-01 00:00:00

辰林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陈汉淇先生(「陈先生」)为专注于其他个人发展,已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起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及审核委员会主席。

陈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不知悉有任何有关其辞任的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对陈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未能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组成的规定

陈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本公司并无一名具有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未能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

(a)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上市规则第3.10(2)条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b)审核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为具有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而审核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应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及

(c)上市规则第3.25条所规定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以上市发行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

有鉴于此,董事会正在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或主席(视情况而定)的空缺。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在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1、3.23及3.27条规定日起三个月内委任合适人选。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