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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辞任及行政总裁变更

2020-10-30 00:00:00

执行董事辞任及行政总裁变更

辰林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黄伯麒先生因有意从事彼之其他个人事务,已向董事会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行政总裁」)。该项辞任将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

黄伯麒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黄伯麒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将继续正常运作。

黄伯麒先生辞任行政总裁后,黄玉林先生将获委任为行政总裁,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黄玉林先生将同时担任行政总裁及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主席」)。

黄玉林先生的履历

黄玉林先生,59岁,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黄玉林先生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策略规划及决策。黄玉林先生于教育行业拥有逾20年经验。彼自二零零二年起一直担任本集团于中国江西省营运之民办机构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之董事会主席。黄玉林先生自二零一八年九月起一直担任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黄玉林先生于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曾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加入本集团前,黄玉林先生于赣州行署劳动人事局任职及担任江西理工专修学院的法定代表及主席。黄玉林先生在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取得政府管理及政治专科文凭。

偏离企业管治守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予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兼任。董事会相信,由同一人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可确保本集团领导一致,并能更有效地制定及执行本集团的整体策略。董事会相信此架构不会影响权力与授权的平衡。董事会将定期检讨此架构的成效,以确保其适合本集团的情况。因此,董事认为,在此情况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属适当。此外,在由六名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的监督下,董事会具备适当的权力制衡架构,可提供足够的制约以保障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黄伯麒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及热烈欢迎黄玉林先生于本公司履行新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