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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佈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1-04-15 00:00:00

基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4月15日,本公司与翰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翰林」)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进行多个中国市场分部开发的业务合作,包括用作提高销售及营运效率以及兴建新基础设施的大数据工具O2O商城。

根据框架协议,本公司与翰林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係,以于多个中国市场分部实现新型应用,包括用作提高销售及营运效率以及兴建新基础设施的大数据工具O2O商城。在紧密战略合作中,本公司将与翰林进一步加强各自的优势,提高营运效率,实现互惠互利的战略。本公司可能会动用内部资源以研究战略合作的可行性。框架协议将有效直至2021年12月31日。

有关翰林的资料

翰林于香港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及国际贸易。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本公佈日期,翰林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第三方。

框架协议仅为本公司及翰林提供战略合作框架。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合作条款受本公司及翰林其后可能不时订立的任何最终协议条款所规限。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及翰林尚未就任何特定合作项目订立任何协议(不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倘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任何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佈交易,则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