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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有关董事于禁售期内买卖证券的公佈

2021-03-30 00:00:00

本公佈乃由基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强制出售股份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获本公司主要股东太平洋石业投资有限公司(「太平洋石业投资」)告知,由于太平洋石业投资的股票经纪于2021年3月30日根据融资安排进行强制出售(「出售事项」),太平洋石业投资持有的1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佈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0.8%)已于市场上出售。于本公佈日期,控股股东、主席兼执行董事雷雨润先生拥有太平洋石业投资的全部股权。

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及于本公佈日期,太平洋石业投资于本公司的权益百分比已减少至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7.06%。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A.3段,董事不得于其财务业绩刊发的任何日子及紧接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60日期间(「禁售期」)买卖本公司任何证券。董事会就刊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而举行的会议预定于2021年3月31日举行,故出售事项乃于禁售期内进行。

经考虑出售事项后,董事(雷雨润先生除外)信纳,于禁售期内属强制出售的出售事项乃在特殊情况下发生(定义见上市规则附录十第C.14段)。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