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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认购理财产品

2020-05-28 00:00:00

认购理财产品

自2020年1月3日起及直至2020年5月22日止期间(「期间」),本公司已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雅迪销售不时认购中银产品。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合併计算的有关中银认购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中银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