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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2019-06-09 00:00:00

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6月6日,董事会已批准股份奖励计划,以(i)配合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采纳的首项股份奖励计划;(ii)向为本集团未来长期增长持续作出重大贡献的参与者提供激励;(iii)透过让获选参与者拥有股份的方式,进一步使获选参与者的利益与本公司股东的利益直接挂钩;(iv)吸引及挽留有助推动本集团增长及发展的优秀参与者;及(v)鼓励或促进参与者持有股份。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规则的条款及条件以及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可不时全权酌情(i)挑选任何甲组参与者为获选参与者,向甲组获选参与者提出要约并授予甲组奖励;(ii)挑选任何乙组参与者为获选参与者,向乙组获选参与者提出要约并授予乙组奖励;(iii)挑选甲组参与者为乙组参与者;及(iv)向同时身为甲组参与者及乙组参与者的个人提出甲组奖励或乙组奖励或两者兼有的奖励股份要约,并按甲组奖励价及乙组奖励价(视乎情况而定)授予甲组奖励或乙组奖励或两者兼有(视乎情况而定)。

在股份奖励计划所载限制及制约的规限下,本公司可不时促使以本公司的资源向受托人支付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可能全权酌情釐定的出资金额,用于认购新股份或购买现有股份(无论场内或场外)及支付相关费用、交易徵费、佣金、税项、税费及税款。

在股份奖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及所有适用法律的规限下,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可不时决定股份奖励计划项下的归属标准及条件或奖励归属期间。受托人须持有奖励股份,直至该等股份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条款归属予相关获选参与者。

为向获选参与者归属奖励及在股份奖励计划所载限制及制约的规限下,于任何归属日期或建议归属日期或之前第十个营业日,本公司应向相关获选参与者发送归属通知书。本公司应将归属通知书的副本转交予受托人。待受托人于归属日期或建议归属日期或之前收到(a)归属通知书的副本;及(b)董事会确认收到奖励股份款项后,受托人应于归属日期或建议归属日期或之后(惟无论如何不得迟于归属日期或建议归属日期后十个营业日)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儘快根据归属通知书向相关获选参与者转让及发放相关奖励股份。

甲组奖励价及乙组奖励价须由董事会全权酌情釐定。

就上市规则第17章而言,股份奖励计划并不构成本公司的一项购股权计划,而是各为本公司的一项酌情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