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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收购TRIUMPH SUCCESS DEVELOPMENT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

2020-11-30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刊发。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与卖方(即本公司其中一名控股股东)订立购股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代价为20,000,000港元(可作出代价调整)。

目标公司的唯一资产为其于马来西亚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权益,而马来西亚附属公司主要在马来西亚从事楼宇建筑工程。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卖方间接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拥有72.23%权益,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亦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收购事项涉及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收购事项涉及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亦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收购事项。载有(其中包括)收购事项进一步详情的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寄交股东。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收购事项须待多项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而该等条件未必一定达成。概不保证收购事项将会落实或何时落实。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或投资于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