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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执行董事及副行长辞任

2018-01-12 17:13:00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於2018年1月12日接获本行执行董事兼副行长岳德生先生(「岳先生」)的辞呈。岳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本行副行长之职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岳先生的辞任自2018年1月12日起生效。

岳先生确认彼与本行及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没有任何其他与其辞任之事宜须知会本行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董事会谨此对岳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作出的贡献及支持,致以衷心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