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富荣女士辞任副行长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接获张富荣女士辞呈,彼因工作调整而辞任本行副行长。张富荣女士将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张富荣女士关于本行副行长的辞任自本公告之日起生效。
2.张颖女士辞任副行长
董事会接获张颖女士辞呈,彼因工作调动而辞任本行副行长并调离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张颖女士的辞任自本公告之日起生效。
张富荣女士及张颖女士确认彼等与本行及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没有任何其他事宜须知会本行股东。
董事会谨此对张富荣女士及张颖女士在任期间对本行作出的贡献及支持,致以衷心谢意。